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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火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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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3年7月6日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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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防火注意事项
·在炉灶上煨各种含油食品时,汤不宜太满,应有人看管,发现汤水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或将锅盖揭开,或加入冷汤,防止浮油溢出锅外。
·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太满,油锅搁置要稳妥。
·加热油锅时,人不能离开,油温达到适当高度时应即放入菜肴、食品、如油温过高而起火时,油量较少的可沿锅边投入菜肴或食品,火即熄灭,如油量较多,应迅速盖上锅盖,隔绝空气,即能停止燃烧。同时应熄灭社内火焰,倘有可能可将油锅平稳地端离炉火,待其充分冷却后,才能打开锅盖继续烹调。应特别注意的是,遇油锅起火时,千万不可向锅内浇水灭火。
·炉灶排风罩上的油垢要定时清除。
·草窠、棕包外面应用厚布缝好,里面不要用棉絮、纸张衬垫,也不宜直接用棉絮包裹饭锅。
饭锅火炉灶上端下时,最好用抹布将锅底楷拭干净,以防止将炽热的炭粒、火星带入草窠、棕包内。
灯火照明防火注意事项
·在有电地区,尽量动员群众用电灯代替油灯照明。
·使用油灯照明者应尽量使用有罩油灯。
·土制灯下面要加灯座,以保持灯体平衡,或在油灯上加上"灯鼻",便于悬挂并固定。
·点燃的油灯、蜡烛不要靠近蚊帐、门帘、窗帘及其他可燃物。
·有些地区在墙壁、灶壁上用泥巴、砖头砌成专门的"灯盒",油灯放在里面比较安全。
·在物资仓库及其他重要场所禁用油灯照明,一般不得用蜡烛照明,如因停电、生产上必须使用蜡烛照明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人离开时立即将蜡烛熄灭。
·一般家庭使用油灯、蜡烛必须有人看管,做到人离开或睡觉时将火熄灭。特别是祝寿、丧事等点燃的"长明灯"更要加强看管。
·蜡烛放置在烛台上,没有烛台的应固定在非燃烧体的物品上(如瓷盆等),不得放置在可燃物上,以免发生意外。
·油灯外面的油垢应及时清除。
·油灯加油时,要先把灯火熄灭,夜晚加油时,可把灯头取出和灯体保持一定距离,加油之后,要把流在灯体外面的油擦干再点火。煤油灯不可加入其他油料。
·有玻璃罩的油灯外面不得加纸罩。
·用松枝照明,不要靠近可燃物,尤其是用松枝照明寻找物品,到牲畜棚喂食时,更要注意不可靠近可燃物,防止火星落下引起燃烧。
·不要拿着蜡烛油灯在床底下、柜橱内及其他狭小地方寻找东西
预防小孩玩火的方法
·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防止小孩玩火的基本方法,家长、老师以致全社会都有教育小孩不要玩火的责任。
a. 有条件地区要尽可能把闲散儿童组织起来,在农忙季节可以举办临时托儿所、幼儿班,集中对儿童进行管理教育。
b. 把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列入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基本课程,小学课本要编入基本的消防知识。
c. 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教育小孩子不要玩火,让他们知道火的危险性。
d. 组织小孩子到消防队参观,观看消防电影、电视、图书。
·管好火种
a. 家长要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小孩子不易拿到的地方。
b. 家长外出时要把煤气、液化石油气总开关关闭。
此外,家长外出,小孩子要托人照管,不要让小孩单独留在家中,更不可把小孩锁在家中。
预防取暖火灾的措施
·老年人或病人取暖,有条件的应采用没有明火的热水袋等,一般不宜将脚炉、手笼等放进被窝烘烤过夜,如必须烘烤时,应有人照顾,在熟睡前取出,禁止将敞口火盆放入被窝。
·在室外燃取暖,要选择在远离可烯物地安全地点,周围要有不燃材料阻挡,以防火星飞出。
·在野外燃烧篝火时,应先将周围杂草、树枝清除,人离开时必须将余火扑灭干净,最好再向余灰浇水,以免留下隐患。
用煤气取暖器或电热取暖器取暖的,煤气取暖器燃烧温度高,福射热强,一定要在安全地点,不得直接放在本质桌椅上和地板上,不能靠近可燃物,使用后,临睡前,要熄灭火种,切断气源。
电热取暖器在使用时,也不可靠近可燃物,用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刚断电的取暖器尚有余热,不可立即装入纸箱;不可用电熨斗,电炉等作为取暖器具。
预防驱蚊引起火灾的主要措施
·点燃的蚊香要放在不燃的金属支架上(购买蚊香时有配套供应),支架要放在瓷盆里或砖块上,不得直接放在可燃物上;蚊烟不要直接放在木质地板上。蚊香和蚊烟均不得靠近蚊帐、床单、衣服等可燃物,防止因风吹而相互接触引起燃烧。人离开时要将蚊香、蚊烟熄灭。
·放置土制的蚊烟,应与家具床铺,粮囤等保持一定距离,还要注意火星被风吹散。
·在牲畜棚用杂草熏蚊,里面可燃物较多,火源较大,尤应注意安全。燃烧杂草先要把周围打扫干净,不要靠近饲料、篱笆。最好是选择安全地点设置土坑。把杂草放在坑内点火生烟。点火后要有人看管,防止火星飞溅。熏蚊以后,及时熄灭火种。
·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用没有明火的驱蚊器,用驱蚊药剂驱蚊,以利安全。
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主要措施
·严格限制销售品种。禁止销售拉炮、掼炮(甩炮)、土火箭、钻天猴、地老鼠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烟花爆竹。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指定商店去购买印有厂名、商标、燃放说明的品种,不要购买私人销售的伪劣品种。
·我省有些城市已作出规定,在城市中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群众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这些地区燃放烟花爆竹。
·在城镇及其他人口稠密地区禁止燃放高空烟花。单位燃放高空烟花,举办焰火晚会,须经公安机关批准,要选择安全地点,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不得在电线下面,工厂、仓库、公共场所、易燃房屋、建筑工地、草地、粮囤、加油站及其他重要设施附近。
·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按说明方法燃放。燃放高升(双响爆竹)要直立地面。点燃后人即离开。
·燃放升高的烟花爆竹要注意其落地情况,如落在可燃物之上,并仍有余火,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节假日,特别是春节,工厂企业单位停止生产后要关闭门窗,以防外来烟花爆竹窜入。堆置在阳台、屋顶、露天的可燃之急物应移往安全地点或加以遮盖。
·不要让小孩燃放高升或高空、中空烟花及其他危险品种,阻止他们从烟花爆竹中取出火药改做玩具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人在一旁看管指教。
·文娱体育活动需要火药时,应凭单位介绍信购买,禁止将火药低价出售给小孩玩耍。
·禁止携烟花爆竹乘坐公共车辆船舶和飞机。
·买回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的地点,不要靠近火源,电源、热源,并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烧、爆炸。
宗教活动用火的安全措施
·神像前的长明灯应设置固定资产的灯座,或置于瓷盆内。悬挂的长明灯绳子要固定好,长明灯内油料不可加的太满。
·蜡烛要有烛台外,还应加装玻璃罩,如用低压电灯泡作为蜡烛头则更为安全。
·焚烧香火的香炉,一定要是金属制造的。
·在殿堂外设置专门的香炉、烛台或用铁皮等制成烛亭,供进香群众点燃。并应设专人照料。
·香、烛、灯严禁靠近帐幔、幡幢、伞盖等可燃物。
·每日佛事结束后,除长明灯外,其他火种应当熄灭。
·进香群众在殿堂内"坐夜",等待"烧头香",不要使用灯笼照明。
·不可在殿堂内焚烧纸钱,锡泊等可燃物,应在殿堂外面设置专门的化钱炉,供群众使用。此外,对群众在其他场所举行活动,焚烧纸钱等物品,要宣传劝阻,特别要劝阻群众不要在小的房间,草原、森林等处焚烧纸钱、香烛,以防引起火灾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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