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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队紧急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


石家庄消防网(2004-2-18)

    记者2月17日从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商场、市场、学校、歌舞厅、影剧院、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已于2月17日在全市展开。
    此次大检查的重点是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尤其是小舞厅、小练歌厅、小饭馆等单位。
    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用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有无锁闭、封堵或占用现象,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给水及固定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敷设及设备的安装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自动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和责任制是否落实;灭火和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和组织演练。
    据了解,此次大检查活动将持续到3月31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月17日至27日,主要以商场、市场、集贸市场为检查重点;第二阶段从2月28日至3月8日,主要以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为检查重点;第三阶段从3月9日至19日,主要以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为检查重点;第四阶段从3月20日至3月31日,主要以网吧、游艺厅为检查重点。
    为确保检查效果,省会消防部门将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白天检查和夜间突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同时,检查中加大执法力度,对存有隐患单位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确保实效。

    又讯(本报讯:武胜华)2月18日,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向全市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驻石各单位认真汲取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和浙江省海宁市土庙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行动,在本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天气干燥、风大、火灾易发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开展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手续;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整改之前,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通知指出,各单位法人代表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把消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消防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针对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让每名员工真正掌握“四懂四会的内容。要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提高职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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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消防网 作者:武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