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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月份火情及分析


石家庄消防网(2003-7-17)

    2003年4月,石家庄市共发生火灾108起,伤7人,受灾6户,烧毁建筑517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1475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3%,上年同期无死亡人数,上年同期无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6%。

   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减少火灾损失,石家庄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08次,出动人员2314人次,出动各种消防车辆315台次,抢救财产价值21.4万元,在灭火战斗中,为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发生火灾的原因上看,用火不慎、电气、违章操作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居多, 发生18起,占总数的16.5%;电气引起火灾17起,占总数的15.6%;违章操作引起火灾9起,占总数的8.3%;其余依次为:吸烟占总数的2.8%、玩火占总数的1.8%、放火,占总数的1.8%、自燃,占总数的0.9%。

    从起火场所上看,房屋、交通工具、建筑物火灾居多,其中房屋火灾最多,引起火灾51起,占总起数的46.8%;其次为交通工具,引起火灾4起,占总起数的3.7%;再次为建筑物,引起火灾3起,占总起数的2.8%。

    从行业类别上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发生火灾最多,工业发生火灾10起,占总起数的9.2%;其次商业发生火灾5起,占总起数的4.6%;再次交通运输业发生火灾4起,占总数的3.7%。

    从火灾发生的时间看,8时至10时、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时间段发生火灾最多,8时至10时发生火灾12起,占总数的11.0%;其次为10时至12时,发生火灾10起,占总数的9.2%;再次为14时至16时,发生火灾7起,占总数的6.4%。

    无重特大火灾发生。
来源:石家庄消防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