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法监督检查,下列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现公示如下:
1、河北一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山摩托大市场(开发区黄河大道98号)
1)1#库、A、B、C、D楼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兴建;
2)所有建筑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3)库房防火分区超过规定面积;
4)三合一门店;
5)防火间距不足;
6)未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7)未设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8)室内消火栓不能使用。
2、自强路市场
1)敦煌宫地下洗浴无消防水池,简易喷淋系统无稳压装置;
2)市场内“三合一”门店。
3、青年街市场
1)市场北厅大楼、四层楼顶仓库、南厅,未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北厅三、四层未设防火分区;
2)南厅使用玻璃钢瓦顶,耐火等级低,未设防火分区;
3)消防控制室不能切断非消防电源;
4)室外市场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搭建临时建筑,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5)二期服装大楼四周小房占用防火间距;
6)黎明服装城开业未经消防验收,屋顶采用玻璃钢瓦顶与红房子连为一体,建筑耐火等级低,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鑫源童装市场(南大街44号)
1)消防水源不足;
2)市场无防火分区;
3)建筑耐火等级低;
4)未办理消防手续。
5、天园大酒店(中华北大街57号)
1)无自动消防设施;
2)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6、热海歌剧院(中华北大街57号)
1)无自动消防设施;
2)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7、河北澳石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虹光街10号)
1)无自动消防设施;
2)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8、长安装饰材料建华市场(和平东路301号)
1)消防车通道被堵塞;
2)灭火器过期。
9、北京好家居建材家居广场(和平东路560号)
1)建筑工程未经消防机构验收;
2)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系统;
3)未划分防火分区。
10、石家庄饭店(中山东路306号)
1)西侧疏散楼梯被堵;
2)建筑工程未经消防机构验收;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11、天润池洗浴(煤机街)
1)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
3)安全出口被包房占用。
12、滨海洗浴(建华南大街3号)
1)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2)未设应急照明。
13、佳黛休闲音乐吧(建设北大街)
1)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
3)消防设施不足;
4)只有一个安全出口。
14、圆梦练歌楼(光华路118号)
1)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
2)缺少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3)乱拉乱接电线。
15、南三条货运市场(胜利北街260号)
1)未经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灭火器材不足,型号不符,实效;
3)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液化气;
4)市场内设置员工宿舍;
5)圈占室外消火栓且无明显标志;
6)吸烟现象严重;
7)货物堆放过高与照明灯具过近;
8)乱拉乱接电线,部分线路老化;
9)市场内招待所、饭店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16、南三条超级批发市场(中山东路33号)
1)未经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未经消防机构安全检查,擅自开业;
3)自动消防设施和火灾自动、手动报警设施处于瘫痪状态;
4)防火卷帘不能联动;
5)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被堵;
6)安全出口被阻塞;
7)疏散指示标志部分损坏不能使用。
17、洞天影院(东马路1号)
1)未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2)灭火器过期使用;
3)录像厅装修不符合规定;
4)安全出口堵塞;
5)无值班人员;
6)观众厅内缺少疏散指示标志;
7)未经消防机构审批、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18、南三条小商品交易大厅(阜康路副1号)
1)未经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自动消防设施处于瘫痪状态;
3)消防水池被市场南侧违章建筑占用;
4)市场内吸烟现象严重;
5)大厅二层与百惠市场相联未设防火分区;
6)市场周围环形通道阻塞严重;
7)两侧违章临建;
8)疏散通道严重阻塞;
9)无应急照明设施;
10)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严重不足。
19、南三条商业中心(胜利路125号)
1)未经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乱拉乱接电线;
3)货物占用疏散通道。
20、天龙洗浴宫(中山东路168号)
1)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正确;
3)部分包房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4)缺少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5)灭火器数量不足。
21、石家庄桥东金柏焕浴场(长征街9号)
1)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未经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和开业前安全检查擅自开业;
3)部分包房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4)缺少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5)室内疏散楼梯为木楼梯;
6)疏散通道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
7)一楼只有一个安全出口。
22、金佰德歌厅(胜利北街276号)
1)未经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缺少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为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缺少灭火器;
5)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23、大众剧院(中山西路26号)
1)东西两侧消防车道宽度不足;
2)东西两侧施工造成防火间距不足;
3)室外消火栓无明显标志,数量不足;
4)部分员工上岗前未经消防培训。
24、人民影院(中山西路96号)
1)整体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和安全检查合格;
2)电影大厅为砖木结构,顶部为可燃材料;
3)疏散走道上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4)煤层只有一个消火栓,数量不足;
5)影院东西两侧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宽度不足;
6)室外消火栓无明显标志,数量不足。
25、河北保龙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留营店)
1)未经消防验收及消防安全检查,违法投入使用;
2)周转库北侧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搭建简易仓库;
3)仓库管理混乱,达不到“五距”要求;
4)承重柱为钢结构,未作阻燃处理;
5)自动消防设施缺少联动功能。
26、燕山浴都(裕华西路168号)
1)三层一出口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应向外开启,并增设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2)各包房应增设安全疏散指示图;
3)二层休息厅顶棚、水平疏散走道顶棚装修材料应进行阻燃处理。
以上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要求,详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剔除火患,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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