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消防部队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省会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督促驻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筑工程的管理,开展消防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履行法定职责。除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外,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等。
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肩负着全市7区5市12县222个乡镇(111个乡,111个镇)。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市区307平方公里),总人口854万(市区151万),3523家工矿企业的防火、灭火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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